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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人處世如竹節一樣正直分明

有些事情不只是繳錢了事就好了,而是要就事論事,是非分明。
在去年九月底高爾夫俱樂部會員年度更新時,爲了讓Liv方便練球還有多些球伴的的理由,讓她加入P球場的第二會員,保留原籍在馬努考球場,但是一開始並沒有順利如願,原因是P球場所有的少年會員不收第二會員,只收願意把差點成績掛在此的少年球員〈Liv這樣低差點的更是醒目〉,所以當時Liv 寫了一封信給當時的經理和隊長,說明自己的處境。
內容大概是說:「自己在紐西蘭練球大約只剩下幾個月的時間,因為即將前往美國讀書打球,而自己從小開始打球至今都是在馬努考球場,沒有理由爲了這剩下的半年來換球場會員.......等等理由,希望他們能圖個方便讓她加入為第二會員在此練球。」由於隊長也認識Liv知道她是馬努考的會員,所以努力想辦法成全Liv,後來想出了加入青年組會員,但需要多繳一點差額,溝通之後大約三百多元,我們都覺得他們太好了,這麼體諒人,所以我們就馬上交付所有費用開始享用球場,後來連我也開始加入會員。

但是,這幾天他們辦公室的女仕來電話要我補繳費用,我沒搞懂?所以她寄了一封信來說明該補繳的費用。
為何說那些只是去年到二月的費用,現在還得繳到九月份;嗯!真的不對勁。
所以Liv開始計算她信裡所說的一切數字,照這樣看來我們全額必須繳到約五百多紐幣,不對不對,如果是這麼貴一開始就不參加入了,這是Liv堅持的。我們拿著信和原來隊長的信去和她說明,而辦公室的小姐越說越不明,原來是之前的經理算錯了。

回到家中,她還是覺得這位女是沒搞清楚狀況,重點在當時雙方都同意所以完成繳費,這是如同一只合約的金額,而現在發現金額不對要我補繳,不合理,因為錯不在我,應該是那個算數不好的經理,因為如果當初是這樣的金額我根本就不會入入。
雖然我跟她說就把錢補了繼續去練球,不要讓人覺得我們太〝如〞了,可是她說不是我的錯呀!

所以,她抱著不平的心情很細心認真的寫一封說明事情原委的信給經理。
隔天她馬上得到那位新來經理的來信,請她接受道歉,也不用在補繳任何費用可以繼續使用球場。

今天是那之後她第一次去球場練球,被經理請去了辦公室聊聊,請她繼續使用球場。
也許她是受到這西方教育長大的,對的事情還是要據理力爭,沒必要繳錢了事,果真是如此;而且那位經理一定也肯定這孩子的勇氣,大概沒幾個孩子會自己處理這樣的事情。
我很慶幸她可以自己面對事情,更從這是件中學到一點東西,面對真理毫不畏懼,也算是多一次單飛的訓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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